| 广东深化农信社改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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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文摘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10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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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广东省委、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动员大会,全面部署广东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。作为一项配套扶持政策,广东将从2005年至2007年在省级财政中每年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,用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和防范化解资产风险。
2003年8月,国务院确定8个省市作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。去年8月底,包括广东在内的21个省市自治区又获准改革试点。虽然新一轮农信社改革仍属“试点”,但农信社改革的“大政方针”已经确定,其中之一是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。
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,广东农信社发放的贷款占全部支农贷款的90%以上,其作用无可替代。广东将根据“明晰产权关系、强化约束机制、增强服务功能、国家适当支持、地方政府负责”的要求,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,把信用社办成由农民、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金融机构。
《华南新闻》 (2005年01月17日 第一版) |
| 文章录入:Sky 责任编辑:T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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